一纸文件背后,是中国经济治理思维的重大转变。当民间资本在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的持股比例明确"上不封顶、下有底线",一场深刻的市场化改革正在关键领域全速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份被称为"民间投资13条"的政策文件,以空前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其中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持股比例。这一规定突破了长期以来制约民间投资的关键瓶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经过充分论证后,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这一明确的政策指引,为长期困扰民间资本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提供了破题之钥。
一、政策深意:持股比例规定的战略考量
这份被称为"民间投资13条"的政策文件,以13项具体措施构建了促进民间投资的全方位政策框架。这些措施系统性地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政策体系。
在这13条措施中,第一条就明确了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的持股比例问题,其战略深意不言而喻。政策明确指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这一规定体现了分类施策、精准滴灌的政策智慧。在每一个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持股比例的规定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10%的底线标准给予了民间资本明确预期,避免了以往因持股比例过低而缺乏话语权的尴尬;另一方面,不设上限的安排为民间资本根据自身实力和发展需要扩大投资留下了充足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政策设计旨在实现"稳预期、增信心、强动力"的多重目标,通过明确规则边界,让民间资本能够安心投资、放心经营、专心发展。
二、覆盖领域:基础设施全面开放的深远影响
政策覆盖了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包括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此外,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也被纳入开放范围。
这些领域的项目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涉及公共利益广,但同时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