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保值增值和保障民营合法权益的关系。以前考核只盯着国资有没有缩水,对民企股东话语权、退出通道、收益保障重视不够。现在两头都要兼顾,既要规范交易防止国资流失,也要出台制度保护民资股权、经营决策权,契约说话,不能政策一变就损害民间资本利益。
国企市场化改革和稳定职工权益的关系。早年不少混改一引进民资就先砍福利、裁员工,只追求短期利润,丢了稳就业、保民生的责任。现在要平衡好企业增效和职工兜底,市场化管理不能以牺牲员工保障为代价,安置方案必须前置,保住劳动者基本权益。
政府监管放权和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过去要么管得太死,国企换了股东还是行政化办事;要么一放了之,缺少监管出现利益输送。现在把握好分寸,监管只管国资底线、合规红线,日常经营、用人激励交给混改企业自主决策,容错和监管并行。
二要实现四大关键转变
完成目标、标准、治理、推进方式四个转变,才能营造好的营商环境。
改革目标从“单一国企增效”转向“国民双向共赢”。以前混改出发点是救国企、盘活国资;现在既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也要给民企开放发展空间,让民资拿到资源、拓展赛道,双方产业互补、共同做大市场蛋糕,不是零和博弈。
评判标准从“只看国资不流失”转向“综合多维评价”。过去评判改革成败,第一标准就是国资有没有贱卖;现在建立综合标尺,除了国资保值,还要看民企是否深度参与治理、产业协同有没有落地、就业稳不稳定、技术有没有创新、市场竞争力有没有整体提升。
治理逻辑从“国资主导单向管理”转向“多元股东平等共治”。以前混改只是简单变更股权,董事会、管理层还是国资一套体系,民资插不上手;现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中小股东表决、否决、退出机制,重大经营事项各方股东共同商议,破除“民资只出钱不掌权”的老问题。
推进方式从“指标化、一刀切混股权”转向“一企一策、改机制优先”。以前不少地方下任务、定时限,不管企业适不适合都要混改,只换股东不换管理制度;现在不追求股权混合的数量,重点看经营机制、激励制度、市场化用人有没有真正革新,杜绝形式化混改,根据行业、企业实际分类推进。
三要建立完善五大配套机制
完善全流程资产评估机制——打消国资流失顾虑,保障公平定价。解决国有资产估值不规范、暗箱操作、利益输送风险,筑牢国资安全底线。一是标准化全链条流程。混改前置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选聘具备资质第三方中介独立评估,评估结果国资备案后方可作为交易定价基准,杜绝人为压价或虚增资产。二是市场化定价渠道。全部股权增资、转让进场产权交易所/证券市场公开挂牌,多轮竞价充分发现资产真实价值;无形资产、科创技术、土地厂房分类评估细则落地,避免轻资产国企估值失真。三是全穿透监督追责。审计、纪检、国资联合事后核查,对低估国资、关联交易输送行为终身追责,消除国企负责人“怕评估出错、怕担流失责任”的改革畏难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