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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 :2026-05-20 | 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5月1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先生、登记注册局副局长杜林亚女士、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先生、标准创新司副司长孙维女士,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张道阳先生向大家介绍整体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就“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与大家交流,通报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首先由我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民营经济发展,反复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职能,先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37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34项。围绕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打出了一套“强法治、促公平、优服务、激活力”的组合拳,引导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优做强。

  一是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牵引,保障民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我们不断健全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体系,围绕法律明确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完成配套制度清单任务38项,推动各项制度举措落地见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缩减到106项,“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落实。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企业迁移、信用修复等涉企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部署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广大民营企业反映,市场准入门槛更低了,异地经营更顺畅了,参与招标投标的机会更均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