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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 :2026-05-20 | 7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国质量报记者提问:《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一周年,请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在以标准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孙维: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标准化为抓手,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赋能民营经济标准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质量与标准化大讲堂;支持全国工商联联合省级人民政府举办全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标准创新大会、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在中国质量大会期间开设质量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发布民营企业质量与标准化典型案例。在全国“质量月”期间,支持地方工商联与市场监管部门举办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搭建权威交流合作平台,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法治规范,构筑标准有序发展良好生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构建起支撑民营经济标准创新的政策框架。2026年是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将聚焦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研究出台系列改革举措:推动修订“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建立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与推荐机制,完善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规则,激发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依法查处利用团体标准乱收费、违规制定标准等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对标国际先进,拓展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空间。通过国际标准化综合培训、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等方式,加快培育民营企业国际标准化人才。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我国已成立一批以民营企业为核心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包括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等,已发布各类标准百余项,民营企业正逐步成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中坚力量。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民营经济标准化发展政策,强化人才培育和标准供给,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化支撑。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问: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导民营企业防范海外反垄断风险、促进民营经济“走出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考虑?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随着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海外反垄断合规已成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必修课。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维护海外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立足反垄断职能,在指导企业应对海外反垄断风险方面持续发力,助力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