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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 :2026-05-20 | 6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聚焦公平竞争热点,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李鬼式”蹭名牌乱象,加强对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制;针对有的经营者“以大欺小”问题,禁止平台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价倾销,禁止大企业等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保障中小企业自主经营权,守好中小企业的“活命钱”。制修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一个管“前”、一个管“后”,力求打破各种“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市场壁垒。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减少民营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中的“后顾之忧”。

  聚焦信用修复难点,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适度拓宽信用修复范围,对违法失信信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精准设定不同的修复条件与公示期,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率,鼓励经营者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聚焦监管执法焦点,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所得认定的基本原则、计算规则及疑难问题的处理规则,为监管执法提供清晰指引,进一步规范违法所得认定、统一执法尺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修订相关制度规则,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实打实帮助民营经济组织解难题、破堵点,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后不久,2025年7月15日,《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请问出台这一部门规章的初衷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一年来取得了哪些效果?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杜林亚: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是市场监管总局推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举措。针对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创业投资、转型升级、市场退出等堵点,这项规定在规范登记管理的同时,强化制度创新,更加注重权益保护,实现多重便利,有效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活力。

  首先,打通创业投资堵点。一是便利登记网店。对于仅在网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网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有效降低社会创业成本。二是便利对外投资。明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方式,拓展和丰富生产经营业态。三是便利经营权承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继承人,可以变更登记的方式实现传承经营,接续发展。

  其次,打通转型升级堵点。一是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通过将个体户根据发展阶段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不同类型,并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实现帮扶便利。二是扎实推动“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转型为企业,并依法依规保留原用字号、延续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登记档案及年度报告,实现转型发展便利。三是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自主权,对于需要跨区域经营的,可以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迁移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