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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更在商战外 ——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坚守与时代担当

来源:尹焕龙 | 作者:尹焕龙 | 发布时间 :2025-04-23 | 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民营企业始终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践行社会责任的中坚力量。他们以“喻于义”的格局、“走正道”的坚守,在商海沉浮中书写着家国情怀。河北省民营教育企业家师建国与河南省新蔡县林氏家族的法律博弈,不仅是一场民营企业维权的战役,更折射出中国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希望。2025年初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则为这场“商道之争”注入了新的时代注解——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精神与政策红利同频共振,共同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蓝图,激荡时代的商道之光照亮了中国企业家的前行之路。

  风骨为刃:一位民营教育企业家异地办学的正邪之战

  教育兴国的理想遭遇骗局之殇,人至中年、事业颇有成就的师建国百思不得其解:“合作办学,前景光明,收益也很丰厚,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骗钱,而不是正大光明、坦坦荡荡地赚钱呢?” 2016年,师建国怀揣教育兴国的信念,计划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投资建设一所民办学校。河南“好人”林某某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拍着胸脯诙谐地说:“十个河南人九个骗,总部设在驻马店,教头出在新蔡县,但我家祖籍山东威海,作为山东大汉,我义薄云天,我们合伙成立公司干吧,你占股70%,让我夫人张莉只占股30%,三十的股份没有话语权,你放心吧,就是让你说了算。”那时“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言论还甚嚣尘上,但去“总部”投资会不会有风险呢?最终他选择了信任。“捧着一颗心来,扎扎实实做教育,他人取利七分,我只取三分”,再说办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事业,他们怎么会忍心加害?在对方盛情邀请下,师建国毅然奔赴中原大地,开启了噩梦之旅。彼时,林氏家族以统筹规划、节省投资、分期分批稳步建设会影响学校发展为说辞,并承诺说:我林家有几个亿的闲钱,只要五年内能返本,可无息借付1个亿的资金,以清包工挂靠河南银基公司办全手续的方式,自己组织施工可降低建设成本,并宣称“新蔡县的人事安排,都在我们林家掌握之中”。在信誓旦旦、甜言蜜语、推杯换盏中,再加上师建国过去办其它事情时与河南人打交道确实感到好人居多,故此放下了所有的戒备。开工前,先按三千万元启动资金的70%并显诚意地投入了2300万元,林某某承诺“我会利用各种关系,办全建设手续,为了方便,需你在这六张空白纸上签名。”他就相信了,并签了字。时光飞逝,在不长的时间里,师建国就发现林某某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私自将经营范围中唯一的经办学校项目取消,而设立了一些与经办教育无关的项目,并且私刻了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财务章。他们利用手里掌握的这三枚印章,张莉将公司账户资金全部转入其个人存折中。在林家的精心设计阻挠下,与四个清包工队的合同迟迟未签,却出现了掌握在林某某手中以河南定额为标准的新蔡银基公司大承包的伪造合同。后来才知道,这三枚公章早已被他们刻好,林某某在2018年6月报卷时就曾使用过。骗局出现后,师建国找到新蔡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希望帮助协调此事,老林便恼羞成怒,威胁师建国说:县长、县委书记我林家让谁干、谁就能干,不让谁干,谁也干不成。他们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充分准备,布下一个惊天骗局——创办了一个没有建设资质的新蔡银基建设有限公司,以瞒天过海的手法,将师建国起诉到新蔡县人民法院。法院认定新蔡银基建设有限公司没有建设资质,所签合同无效(本身就是伪造的合同)。但认定该公司将工程指定老林某为该项目负责人有效;又认定老林某将该项目指定其儿媳张莉负责该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最终认定新蔡银基公司的虚假诉讼全部成立并有效。要求师建国担任法人代表的新蔡奇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他们虚构垫付的2200万元工程款。 “他们编织关系网,将法律当作谋取不当利益、掩盖诈骗犯罪事实的工具。”师建国提供的证据显示,实际施工的4个清包工队负责人均证实工程与涉事公司的“新蔡县银基”毫无关系,都表示不认识银基公司法人齐向前,所有工程款也都由师建国支付。新蔡县奇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银基公司没有“一分钱”的经济往来,银基公司也没有为案涉工程支付过“一分钱”,新蔡银基公司法人齐向前,在一次由纪检人员出面协调此事过程中承认,三年多的时间里,从没有见过老板师建国,三年多的时间里也从未与师建国通过一次电话。作为施工方公司的法人代表齐向前,竟不知工地在新蔡县的什么地方,面对面相座的涉事对方三人谁是师建国竟然不认识,并且银基公司也从来没有为四个施工队支付过“一分钱”。此外,银基公司提供的所谓与奇石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没有常规签合同时所按的合同手印,且工程价格是按照河南省建筑定额计算的,该价格远高于清包工的价格,十分地不正常!张莉是单位的股东(经两级法院确认),但在银基公司诉奇石公司工程款一案中,法院却又把张莉认定为银基公司的全权代表,张莉明明是奇石公司履职人,法院却认定她的一切行为是银基公司的职务行为。法院在如此证据不足和证据漏洞百出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枉法裁判,判决师建国为法人代表的公司败诉。“我投资3000多万元,没见到收益,反倒欠了2200万元,这真是有些太滑稽了。然而,还有更滑稽的是:我们3000多万元的投资,被法院查封,足以补偿他们虚假诉讼取得的2200万元欠款的情况下,法院还把我师建国列入了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至今。他们布的局也真是太巧妙了”。正直的法官私下偷偷地、愤愤地告诉师建国:林家人吃惯了这口,已形成了套路,以此方法,与法院部分法官勾结,屡屡获胜得逞,坑害了无数人,到现在还没有人能逃得过林氏家庭的手掌心。这场骗局不仅导致项目搁浅,更暴露出民营企业在维权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