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关于销售过期食品的投诉。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在调取投诉人上传至平台的证据后,即刻前往位于易县塘湖镇塘湖村的涉事商店展开核查。
被投诉商店由一对年过六旬的夫妇经营,小店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依靠。起初,夫妇俩忧心忡忡,害怕高额处罚会让小店难以为继。然而,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判定该情况符合“首违不罚”情形。“我们老俩今年60多了,全靠村里这个小卖部过日子。原本担心处罚会让小店垮掉,没想到执法人员说我们这是‘首违不罚’ ,太感谢他们给我们改正的机会了。”店主感慨地说。
易县塘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陈建林介绍:“张先生和他妻子年纪大了,我们平时就经常提醒他们关注商品保质期,供货商来供货时,我们也多次叮嘱要勤来调换货 。得知张先生店里被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因为张先生是首次违法,案值仅2元,危害后果轻微,且能提供进货凭证说明来源,符合‘首违不罚’条件。所以,我们决定对其免于处罚,引导他积极整改 。”

自2025年2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相关清单以来,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部署,积极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推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落地:一方面通过常态化宣传引导、源头提醒(如督促供货商及时换货)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另一方面严格对照《首违不罚清单》《轻微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违法情形依法免罚,让执法既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又助力小微经营主体轻装上阵、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