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权利保护与秩序规制并重原则。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自主定价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利,激励创新创造;又依法规制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掠夺性定价、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平台强制压价等行为,守住市场秩序底线。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与协同共治原则。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贯通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惩戒全链条,压实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多元主体责任,形成法治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治理格局。
四是坚持激励创新与包容审慎原则。区分正当竞争与恶性“内卷”、商业模式创新与不正当竞争、正常价格竞争与低于成本倾销,不搞“一刀切”,以法治保障创新试错,引导企业走差异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之路。
五是坚持权责法定与精准问责原则。明晰监管权力边界,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监管不作为乱作为、企业恶性竞争等行为依法追责,实现问责有据、有度、有效。
法治方式推进: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制度构建与实践路径
以法治方式整治“内卷式”竞争,要聚焦建规则、强监管、严司法、护权利、促合规,构建全链条、立体化、长效化法治治理体系。
一、完善法律规则体系,筑牢公平竞争制度根基
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竞争治理有法可依、界限清晰、标准明确。一是完善竞争法律体系。配合落实新修订的相关法律,强化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全链条保护。二是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让创新者受益、侵权者付出代价。三是细化平台治理规则。出台平台规则监督管理、直播电商、网络交易等配套办法,规范算法推荐、定价机制、流量分配、“二选一”等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四是统一标准与合规指引。制定重点行业竞争合规、价格行为、质量安全等专项指南,为企业提供清晰合规边界,减少制度的不确定性。
二、严格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遏制行政性“内卷”
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政府行为、破除市场壁垒的关键抓手。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对存量政策定期清理评估,坚决废止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严格禁止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选择性补贴、差异化奖补、地方保护、市场准入歧视等行为,规范招商引资与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政策从“定向优惠”转向“普惠公平”。建立重大政策竞争影响评估机制,强化审查刚性约束与监督问责,从源头消除行政性“内卷”诱因。
三、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成强力监管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