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情报
Business Intelligence

时政要闻 News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2026-03-10 | 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民日报北京3月9日电  (记者李龙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9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根据立法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按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8日上午,各代表团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下午,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对三部法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形成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立足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并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典规定、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典规定,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必将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也必将为世界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同时,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将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重要影响,形成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相关专门法律共同组成的生态环境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