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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竞争状况调查评估机制,破解平台经济 反垄断监管难点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中国经济网 | 发布时间 :2026-01-15 | 1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5月以来,几家头部外卖平台企业以巨额补贴和刚性的平台规则,掀起了“胡萝卜和大棒”式促销浪潮,过度补贴强化了消费者对更低价格的期待。面对来自平台企业和消费者双重压力,大量中小商家被动参与到低价竞争之中,加剧了行业“内卷式”竞争。外卖行业的“补贴大战”不断升级,持续引发社会热议。

作为数字经济的典型形式,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关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民生福祉保障与产业创新活力。外卖平台服务行业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细分领域,具有网络效应显著、多边市场特征突出、数据要素驱动等典型平台经济属性,已深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与社会经济循环,形成了涉及平台经营者、商家、骑手、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复杂生态体系。外卖平台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不仅涉及传统市场中的价格竞争、份额争夺,而且包含算法控制、数据壁垒、生态封锁等新型竞争形态。为维护平台经济领域的公平竞争,提高反垄断监管与市场竞争状况的适配度,统筹运用梯次性治理工具,进而实现对平台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厘清竞争边界、识别垄断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调查评估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明确赋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的法定职责,为开展特定行业竞争状况调查评估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开展反垄断市场调查,正是对法定职责的精准落地。通过系统调查外卖平台行业市场结构、平台行为、平台规则、行业生态等影响竞争的关键因素,形成全面、权威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报告,为反垄断监管提供坚实的事实依据与数据支撑。同时,评估过程本身也是对经营主体竞争行为的合规指引,有助于明确平台经营者的行为边界,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监管有依据、企业有遵循”的良性互动。

其次,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调查评估是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具体举措。目前,我国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内卷式”竞争加剧、各方高度关注。外卖领域形成不卷质量卷价格、不拼服务拼补贴的非理性竞争生态。在此情境下,先行组织开展行业竞争状况调查评估,恰恰是一种既能回应社会关切、又能穿透复杂市场行为本质的适配性监管路径。它既不替代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又能为是否启动进一步监管执法措施、怎样优化行业竞争政策提供扎实的依据,从而在行业竞争风险初显时,以评估先行的方式履行反垄断监管的预防与规范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