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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以“五大法庭”建设打造稳定强边的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中宏网 | 作者:中宏网 | 发布时间 :2025-04-17 | 20 次浏览: | 分享到:

  西藏林芝市聚焦藏区法律资源少、法律人才短缺、藏族同胞法律知识匮乏、执法难度较大等困境,创新推出“营商法庭”“飞地法庭”“援藏法庭”“工地法庭”“生态法庭”等改革措施,健全司法服务“一件事”办理,强化民企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藏区矛盾纠纷,落实新时代援藏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发展,为我国践行治边战略提供有益参考。

  一、维护最优法治环境,打造民营企业满意的“营商法庭”

  始终立足于服务民营企业,服务案件受理高效办理,服务府院协同共建强化诉源治理,服务民企法治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治营商保障林芝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建设高效办成“案件受理一件事”。建立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综合诉讼指引、纠纷分流、窗口办理、审执辅助、信访接待、自助服务、监督投诉、材料收转等功能,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诉讼服务。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落实立案、保全、缴费等一网通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截至目前,接待来访当事人15000余人次,网上(跨域)立案1075件。二是加强府院协同的“法院+市场监管”双轮共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推出“一团队”“一中心”“一个站”模式(即成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设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在市知识产权局设置法官工作站)。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实现知识产权领域“法执共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格局。三是打造“五个一”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以“五个一”模式为企业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开展一次公开庭审,邀请民营企业代表旁听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庭审,在庭审后向代表们介绍相关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对近年来林芝市中院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公开,帮助来林投资企业了解林芝法治建设进程。出台一批惠企措施,推出诉讼服务智慧化、立案服务多样化、窗口服务集约化、分调裁审简捷化、诉前保全审慎化、司法成本节约化、司法救助快捷化、法律服务常态化等8项司法服务举措。主动邀请广州中院援藏法官到经开区产业园开展“送法进企业,暖企促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召开一次法企座谈,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交流座谈,针对企业矛盾纠纷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服务。

  二、聚焦固边兴边富民,打造服务藏族同胞的“飞地法庭”

  通过车载、巡回、驻村等多种方式,将“飞地法庭”建在边境乡镇、村居上,充分发挥藏族法官的藏语优势,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服务和“特色巡回法庭”模式,把司法服务送到藏族同胞“家门口”。一是推出“车载式”藏族法官下基层模式。主动对接边境群众司法需求,依托边境法庭、“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定期选派汉藏双语法官,深入铁路(拉林段)沿线及边境乡镇、村居开展巡回办案、以案释法、现场讲法等活动,妥善化解涉边境地区项目建设、群众生产生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建设“枫桥式”品牌巡回法庭。推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市、县、乡三级解纷职能单位共建基层法院调解平台,创建“特色调解室”服务模式,实施派出法庭与司法所“庭所共建”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6个基层治理单位、27名特邀调解员、25个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参与调解案件1843件,其中调解成功案件1676件,完成司法确认582件。打造“项目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探索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双擎司法服务模式,构建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三是打造“123式”边疆普法讲法新服务。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乡镇人民法庭扎根乡村、深入群众优势和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巡回办案便利,深入边境乡镇、村居开展“三个意识”“法治边疆行普法到万家”等法治宣传,打造“123”普法模式,推出“小林说法”专栏发布藏汉双语以案释法专刊,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实现普法内容、对象、举措三个精准。

  三、深耕法律育才扶智,打造粤林对口共建的“援藏法庭”

  进一步深化粤林两地法院的交流合作,以三重举措创新拓展对口援助模式,开启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的司法智力援藏新格局。一是打造“1+7”受援帮扶模式。与广东高院联合建立“1+7”(广东高院+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7个中院)对口援助模式,实现广东省各市法院对口支援林芝市各县(区、市)法院。研究制定《林芝法院新时代“1+7”对口援助工作方案》,明确在审判业务、人才智力、物资装备等方面强化援助资源利用。二是深化“柔性人才”援藏模式。强化广东、林芝两地司法人才交流,通过选派优秀广东司法干部赴藏挂职锻炼、组建广东高院讲师团等方式强化林芝法院系统综合业务能力。实现林芝司法人才走出去,通过“小组团式”“一站式援藏”等方式赴对口援藏省市法院进行业务培训、挂职锻炼和跟案学习,促进两地司法交流交往交融。三是创新“互联网+”对口司法援藏服务。通过组建线上咨询专家库、开展线上咨询答疑、“一对一”交流互动、开展审判管理经验交流等方式,积极组织广东、林芝两级法院干部、干警等业务人员交流互动。打造由“1+7”对口援藏法院的全国和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赴藏挂职锻炼干部、赴藏讲师团成员、涉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部门领导等人员组成的线上咨询专家库,林芝两级法院干警可依托法院内部网络cocall平台和cocall群,与专家库专家就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领域、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咨询答疑。

  四、紧盯国家重大项目,打造服务边疆建设的“工地法庭”

  主动对接国家重点项目,打造司法协作、风险源头治理和流动工地法院模式,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建立两地高原协作机制。为确保铁路项目顺利实施,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保障铁路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从审判组织合作、诉源治理等5个方面加强16项协作措施。二是加强重大项目法律风险源头治理。围绕铁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挂靠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项目部管理不善、违法违规违约等突出问题,建立“实地调研+案例分析”司法建议工作机制,组织参建单位自查整改,预先减少建设法律风险。三是主动靠前建立“流动工地法院”。林芝巴宜区法院同铁路各部门共同签署服务保障铁路建设共建协议,挂牌设立4个“法官工作站”。林芝波密县法院挂牌成立国家重点项目“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易贡乡(通麦)人民法庭、倾多镇人民法庭挂牌设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巡回法庭”,为铁路参建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点对点”“一站式”司法服务。

  五、护航生态文明高地,打造保护雅尼湿地的“生态法庭”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聚焦生态保护重点创新地方法律制度建设,组建环境资源保护专项法庭,打造劳务代偿执行模式,形成生态保护制度、生态犯罪打击、惩罚补偿机制闭环管理。一是深化生态保护法律和执法体系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出台《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权责清晰、责任具体、对象明确的制度体系。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主动参与生态损害赔偿事宜磋商和制度制定,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构建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二是成立环境资源专项法庭。组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合议庭,落实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纠纷,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三是创新打造劳务代偿执行模式。针对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态破坏被执行人,在人员刑满释放后,通过综合补种绿植、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惩罚方式,挽回生态破坏损失,实现生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