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地方标准制定与实施。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责,强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实施应用责任,构建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地方标准负面清单,明晰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强化地方标准实施,形成以实施为导向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制度。
二是推动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协同发力。地方标准作为一级政府标准,改革中要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重构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建立政策措施引用地方标准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机制,禁止利用地方标准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社会化监督机制,持续开展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多渠道提高标准质量,促进标准实施,推动地方标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是完善地方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坚持破立并举,制定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机制、新措施,推动实现地方标准制定流程重建、管理体系重构、制度体系重塑。修订《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筑牢地方标准制度基础。指导地方落实改革各项要求,尽快修订完善地方标准管理条例,确保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实绩实效。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请问下一步主要有哪些工作考虑,以推动这项工作落地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已经明确,接下来重点就是要抓落实。我们将以更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我们将实施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推动各地找准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路径。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压减清单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迁移即办服务效率。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修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法立法进程。
二是围绕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加快形成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等。深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取用、医保账户异地结算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