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提出,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这部法律展示了各族人民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可动摇的决心。”中央民族歌舞团女高音歌唱家刘媛媛,是一名来自苗族的全国政协委员,她说,“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这部法律在坚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央民族歌舞团有着许多来自不同民族的成员,我们用一个个反映各民族风格特色的歌曲舞蹈,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刘媛媛说,她将继续打造民族团结主题的精品文艺作品,在舞台上展现多姿多彩、团结奋进的中华文化,也会在演出之余做好这部法律的基层宣讲。
促进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
“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决通过之后,相信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兴旺。”作为一名羌族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余绍容说,“村里羌、藏、汉各族群众并肩奋斗,同走一条路,就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五星村有九成人口是羌族、藏族等少数民族,也有汉族群众。村里遇上喜事,羌族大哥会主动搭把手帮忙,藏族阿姐会送来酥油茶,汉族大嫂会帮着张罗宴席。到了晚上,音响一开,大家就围成一个圈,跟着音乐一起唱一起跳。
“这部法律不仅是坚实保障,更是有力动员,能促进各族人民在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中手足相亲、和睦共处。我要加强学法、普法,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在乡亲们的心里扎根,让民族团结的故事在五星村一直延续下去。”余绍容说。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来自土族的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鄂崇荣表示,“当前,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趋势不断增强。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公民合法权益、支持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高等学校双向跨区域招生等,既是国家发展需要,也能为中华民族携手奋进、共创美好生活凝聚起强大的合力。”
鄂崇荣建议,组织民族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权威系统阐释和精确翻译,及时出版发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解读读本,确保法律宣传全覆盖。在法律实施一段时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法律落地生根、发挥实效。“相信在法治保障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将会更加广泛和坚实。”鄂崇荣说。
“我本人的科研经历,就是各民族携手同行的生动写照。”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阿吉艾克拜尔·艾萨,是一名维吾尔族全国人大代表,他分享了自己的故事,“我所在的科研团队里有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科研人员,每一项科研成果的取得,都离不开各民族同事的通力协作。在新疆各地调研药材资源时,各族群众都会给我们带路、为我们介绍药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