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3月8日电 (记者李龙伊)3月8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国务院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2026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26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会议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这三个审查结果报告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交大会主席团。
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按照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规划、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主要政策取向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总体是可行的。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国务院提出的2026年计划安排,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符合“十五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总体是可行的。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