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法治监管能力水平。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尽快补足法律短板空白,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于法有据。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和监管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废止不合理条款,提升法律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持续加强执法条件保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进一步提高信用监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健全信用激励惩戒措施,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强化经营主体信用合规管理,科学开展信用评价,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靶向性。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助力经营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
进一步提高智慧监管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实施“互联网+AI监管”,加强对重点业态、重点企业远程实时监测,增强非现场监管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重要领域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登记、信用、股权、交易等多维数据深度挖掘、智能分析和动态关联,增强穿透式监管深度和精度。加大智慧监管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数据存储、运算和安全防护能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