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倪 弋
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此前,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部门、地方、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网络使用,对网络出版物用语用字作出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明确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有些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建议更好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其标识、标牌、宣传品等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是明确国际中文教育应当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倪 弋
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此前,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修订草案对国际服务贸易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且形式多样,目前尚难以作出统一的定义,建议以适当方式明确常见的服务贸易模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国家鼓励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等各种模式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补充有关促进对外贸易的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国家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国家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为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