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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 :2025-11-24 | 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加强叉车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和行刑有效衔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叉车使用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一)坚持严的监管基调,严查重处“三无一违”(无设备使用登记证、无检验合格报告、无作业人员证、违章操作)行为,既要处罚使用单位,也要处罚作业人员。

(二)叉车事故调查结案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充分发挥事故警示作用,集中曝光一批叉车典型事故案例,督促使用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强化行刑衔接,对违章操作导致人员伤亡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法律震慑作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1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