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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在京隆重举行

来源:中经联播 | 作者:雨蝶 | 发布时间 :2025-11-03 | 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吴振华指出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护航者”,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公正裁判定分止争、保护权利、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企业信心。他表示近年来司法系统成效显著,专业化审判格局完善、诉讼服务优化、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司法解释与案例指导作用凸显。强调对标国际一流与市场期待,司法保障机制仍需深化,要提升司法质效与公信力、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回应新兴领域挑战、畅通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合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庞红兵指出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是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尺,直接关系企业家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他认为两者区分存在难点,如行为外观相似、地方保护主义与公权力干预、立案标准把握不一。强调需遵循罪刑法定、刑法谦抑性、主客观相统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司法原则,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指出区分关键点在于主观目的(是否具非法占有意图)、履行能力与行为、财物去向与用途、事后态度,同时提及面临地方保护主义滥用刑事手段、“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标准化不足、新型业态法律界定滞后等挑战,强调准确区分是保障市场配置资源、尊重企业家精神、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杜兆勇认为我国营商环境需突破农本商末观念束缚,从“割资本主义尾巴”走向平权时代,而当前民企面临“关门打狗”“以刑化债”等痛点,行政协议撕毁、动辄政府托管等问题突出。他指出,仅靠刑法、行政法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宪法才是所有商事主体共同的最大“营业执照”,需推动宪法司法化,让宪法“有牙”。强调要破除资源与行政垄断,降低立法、行政、司法救济成本,优化行政监管与刑事强制措施,变行政国家为司法国家,充分保护市场主体自主性,同时肯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权利救济作用,呼吁创制典型案例。

  王法明主持交流发言。

  专家们的主题发言引发广泛共鸣。在现场参会的多位律师立足专业领域,围绕企业合规、风险规避等核心需求给出可落地的解决方案;企业家们敞开心扉,直面经营中的法律痛点与实际诉求;记者们则以第三方观察视角,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考维度。

  近年来我国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持续发力,而制度的完善,不仅需要法律条文的支撑,更需要正确的方向引领和坚强的组织保障,这就必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关键作用。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依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视听智慧党建平台,联合中视播星科技有限公司推出中国律师法学行业“智慧党建·共建联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