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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以法治升级筑牢营商环境新根基

来源:本网 | 作者:本网 | 发布时间 :2025-06-30 | 149 次浏览: | 分享到:

保护创新动能,激励“专精特新”发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明确将“利用技术手段破坏竞争对手产品或服务”列为不正当竞争,保护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例如,对恶意干扰软件运行、窃取技术方案等行为的打击,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盾牌。

  此举与国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如中央财政专项扶持、专利产业化计划)形成合力,推动中小企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升级。

  2. 优化治理逻辑,从惩戒转向预防

  治安管理法 扩大治安调解范围(如民间纠纷和解后可免罚),推行“认错认罚从宽”机制,引导企业通过非对抗方式化解矛盾,减少诉讼成本。

  反不正当竞争法 增设“合规指引”条款,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合规体系,对主动整改者减轻处罚,体现“惩教结合”的柔性治理思路。

  这种转向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摩擦,释放更多资源用于创新与市场开拓。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协同升级

  两项主席令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迈出关键一步:

  短期:通过填补规则漏洞(如数字竞争、公共安全风险),为企业提供明确行为指引;

  中期:协同负面清单制度(如外资准入、服务业开放)、信用体系建设等改革,形成“公平准入—有序竞争—有效退出”的全链条治理;

  长期:护航“专精特新”战略(全国14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创新驱动。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两部法律的修订,正是以法治手段落实“稳企业、稳预期”要求,为各类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制度根基。未来需关注执法衔接(如治安法与刑法梯度适用)与政策协同(如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配合),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