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隐性债务化解不实问题。
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将包括置换债券资金在内的存量隐性债务化解资金29.58亿元拨付至银川滨河黄河大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后,在有关统计监测系统中录入存量隐性债务化解29.58亿元,但实际仅11.58亿元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其余18亿元被银川滨河黄河大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挪用于日常经营等,造成化债不实18亿元。时任银川滨河黄河大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荣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银川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朱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银川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永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文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一并受到处理。
以上六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淡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有力举措。各地方各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要持续强化隐性债务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