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情报
Business Intelligence

时政要闻 News

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第六批直播电商 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 :2026-04-30 | 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2025年6月至12月,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借助网络平台通过打造“公务员、警察、创业逆袭”等虚假人设,在私域直播间销售“二类电商项目”网课。当事人主播在直播中宣称自身曾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曾任职警察后辞职并创业成功,且承诺学员参与项目可“月入过万”,同时虚构限时优惠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经核实,该主播实际仅短暂任职辅警,所谓高收益案例极少,优惠价格实为常态定价,构成虚假商业宣传。截至查处时,当事人共向115人销售课程,销售额56.69万元。另查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涉嫌擅自变更住所登记事项。

2025年12月,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改正擅自变更住所登记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福泽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经查,2025年7月,湖北福泽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某平台开展直播推广黄鳝苗,直播宣称“我们合作确保每个人养殖都能养殖成功……包你这个成活率,鱼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0%以上”“我们是和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研究学院进行合作培育出来的福泽2号”“我们提供给你们的都是精苗,经过层层筛选的成活率高达95%”。直播间内未上架商品或其他链接,由观众在直播间留下联系方式,主播留存客户的电话号码后再进行电话联系,在电话内宣传并详细告知购买方式,由此达到直播引流。经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的“保证黄鳝苗存活率90%”以及“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研究学院培育福泽2号”的相关佐证材料,上述行为构成对商品质量、合作来源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025年11月,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经查,自2023年10月起,王某(以下称当事人)在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某村庄租用一间民房铺设机房,利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物联卡100多张,申请87个可正常登录的直播平台账号,在特定微信群承接业务。接单后,当事人与放单人添加微信好友,按照放单人提供的直播间号、开播时间、所需人数、直播时长等信息,使用控制软件操控机房内200部手机登录指定直播间,为直播间提供挂榜、增加虚假人气等服务,完成后收取约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