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情报
Business Intelligence

时政要闻 News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验光配镜计量消费提示和经营者合规提示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时间 :2026-03-13 | 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在计量单位使用方面,眼镜制配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在生产设备配备方面,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要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六、在销售验配方面,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验配的经营者要建立完善的进出货计量检测验收制度;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光心距、顶焦度、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从事角膜接触镜验配的经营者还应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