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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十大重大案件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新华社 | 发布时间 :2026-01-29 | 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场监管总局27日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涵盖从传统制造业到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从产品制造到认证服务等多个环节。

“针对‘内卷式’竞争较为突出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以重大典型案件查办彰显整治成效。”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介绍,这些案件查办,一是突出“严”的基调,强化执法威慑。坚持对侵权假冒、质量违法、垄断协议等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无论是高额处罚、资质撤销,还是全链条打击,都彰显了监管的刚性约束,有力遏制恶性竞争。二是贯穿“准”的要求,实施靶向治理。紧扣“内卷”在不同行业的表现形式,从低价低质、虚假宣传到平台违规、认证失守,实现精准打击,切实提升执法针对性有效性。三是注重“治”的协同,深化系统发力。通过案件查处等一系列组合拳,从根本上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推动治理链条延伸,促进市场竞争生态持续向好。

在“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组织全国性、跨区域集中执法行动,成功摧毁隐蔽性强、规模庞大的体系化制售假网络,有效遏制相关行业通过侵权假冒进行低价恶性竞争的“内卷”问题,推动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为基础的良性竞争生态。

在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案中,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型号充电宝强制性认证证书情况下,擅自委托生产和销售充电宝产品,在明知部分充电宝电芯容量衰减,实际电池容量已达不到10000mAh时,仍在产品显著位置进行虚假标注。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以“低质”产品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传递整治“内卷式”竞争、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明确监管信号。

在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四家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合计3.62亿元,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有力提升了反垄断执法威慑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依法无条件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中,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相关企业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通过优势互补、技术进步增强创新能力,助力企业跳出同质化竞争的“内卷”陷阱,传递积极的政策信号。

据介绍,投资并购是经营者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及市场出清的重要方式。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内卷式”竞争重要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有效支持企业依法通过并购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营效率,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走出“内卷式”竞争。2025年共审结相关领域案件129起,所涉案件包括促进技术协同、实现优势互补,优化产能布局、整合区域资源,盘活闲置产能、促进转型升级等多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