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东省广州市玖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检验报告案
2024年10月,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移送案件线索,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州市玖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2024年7月至9月期间对4台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通过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等方式弄虚作假。2025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并撤销其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广东鸿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4年6月,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移送案件线索,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鸿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4年4月至5月期间,对2台机动车进行检测时,通过使用道具轮胎、调换检测轮胎、伪造原始检验数据等方式弄虚作假。2025年5月,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并撤销其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5年5月,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移送案件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州县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立案调查。该公司于2024年1月至10月期间对254辆机动车进行排放检测时,通过篡改机动车发动机控制单元信息、使用相同的软件标定识别码(CAL ID)和验证码(CVN)代替不同批次的车型OBD信息等方式弄虚作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2月,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2025年3月,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非罚款类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认定其违法行为符合情节严重情形,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桂林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机构作出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
七、甘肃省兰州华骏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案
2024年11月,根据兰州市交警支队通报的情况,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兰州华骏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通过对同一车辆反复更改车架号、更改模具车辆号牌及部分外观特征等方式进行“无车年检”,为793台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2024年3月,兰州市公安局对当事人立案侦查。2024年4月,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5年3月,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该机构作出撤销其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