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2009年正式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的法律,对贯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7月至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赴天津、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等6省(市)开展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指出,在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有力推动下,全国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减量化措施有效落实
福建省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植被繁茂,是市民日常休闲放松的好去处。这里也是福州市重要的垃圾处理厂,每天要处理4500余吨生活垃圾。
昔日“垃圾山”,今天生态园。红庙岭的巨大变化,让执法检查组很感兴趣。
“园区不仅污染物近零排放,每年还能节约能耗31万余吨标准煤,减排77万余吨二氧化碳。”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林长盛说。
减量化,即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并设专章予以规定。
肯定成绩,也直面问题。执法检查组指出:“重发展轻循环、重末端治理轻源头减量”的问题依然存在,实施节能降耗改造、绿色采购的动力不足;绿色消费意识有待增强,一次性消费品生产和使用量持续增长,大量浪费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检查组建议,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温室气体排放,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循环经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资源回收体系日益完善
2024年10月18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企业主责就是资源循环利用。
今年7月下旬,执法检查组来到中国资环集团,检查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建设情况,了解企业在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从出台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到组建中国资环集团,都是为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资环集团董事长刘宇说,“期盼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资源回收是再利用的前提。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推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支持废物回收企业和其他组织开展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及信息交流。
在法律的规范和指引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全球最大、覆盖品类最全的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废弃物回收行业不规范、资源浪费和行业内卷突出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推动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性、功能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积极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网络体系。
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一台台废旧的冰箱、洗衣机、空调被送上自动化流水线,随后被拆解成塑料、电路板、显示屏、金属框架等。在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的企业,执法检查组对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线印象深刻。
作为全国首家以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子牙经开区构建起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年处理再生资源能力近千万吨,每年可提供再生铜、铝等金属资源150万吨。
再利用、资源化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各地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系统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业产品再生资源利用比例显著提升。2024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从业人员超过3500万。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全面有效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23日 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