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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添秤” 营商“加分”   辽宁司法行政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践与担当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作者:张国庆 | 发布时间 :2025-09-25 | 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开栏语

  法治筑基,振兴护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理念,“法治号中国行”采访组走进辽沈大地,深入政法一线,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的法治实践,以生动案例展现政法系统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担当作为。自今日起,本报推出“辽宁政法护航全面振兴记”专栏,全景记录辽宁政法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与扎实成效,呈现法治力量如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注入硬核支撑。敬请关注。

  “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想着这罚单和不良记录怕是跑不掉了。没想到,在朝阳市司法局的执法监督下,执法部门认定我们是首次轻微违规且立刻整改,最终不予处罚。这给了我们一次宝贵的纠错机会,提醒我们重视安全生产,也让我们更安心经营。”辽宁省朝阳市一家企业负责人对9月初那次“有惊无险”的安监检查记忆深刻。

  这起包容审慎的监管案例,是辽宁司法行政系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样本之一。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对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需求,努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辽宁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介绍说。

  精准服务做企业“贴心人”

  高效便捷的司法行政审批服务,是企业最直观的获得感。

  “当天提交,当天就办妥了!”9月8日,辽宁寰天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张女士在沈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律所负责人和合伙人变更手续时满意地说。

  张女士体验的是沈阳市司法局创新的“律师事务所变更一件事”服务。以往需要分别提交3次申请,如今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实现“当日办结”。

  这项高效审批服务背后,是辽宁省司法厅对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全面推进“同标准办理”,实现省、市、县“三级十四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等十四项标准)无差别受理。同时,“两公一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工作证颁发也从“一年两次”变为“随时申请、即时受理”,极大便利法律人才执业。

  据了解,在辽宁,公证服务的触角已延伸至企业“全生命周期”。

  3月7日,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急需办理公证但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辽宁省公证处当日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上门服务,现场出证解决企业急难。